阅读8026次
2019-11-11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介绍
为适应我国文物与博物馆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大量需求,获教育部审核批准,我校历史学院于2011年新增“文物与博物馆”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并开始招生,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的文物研究和管理能力的、高质量的文物与博物馆及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人才。
本专业师资力量较强,现有5名教授、1名兼职教授、5名副教授、3名讲师,含外籍教师2名。目前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文物局以及各省区30余项研究课题,已发表考古发掘报告多种,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近年来与北京、河北、辽宁、新疆、内蒙古、湖北、重庆、江西等省区文物单位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并建立了多处考古实习基地。与欧美及日、韩、蒙多国以及台湾、香港地区相关的高校和考古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学术研究和交流关系,特别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已经与多所国外大学形成互派留学生的交流渠道。
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考古学方法论、考古文献研读、考古论文写作、学术前沿系列讲座、博物馆学理论与实践、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博物馆陈列设计、文物学概论、田野考古实习和博物馆实习等。
文物与博物馆专业硕士,应掌握有关历史学、考古学、文物学及博物馆学各领域的较为深入的学科理论、方法和最新学术动态;具备对人类文化遗产的评价、分析和鉴赏的综合基础知识;具备对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利用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我国主要文物种类和重要文物实例;熟悉我国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文物和博物馆管理的国际规章;了解文物修缮、保管的传统方法和现代科技知识。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一定的研究和管理能力,能胜任文物考古研究所的考古发掘与整理研究;能够从事各类博物馆的藏品保管、陈列展示、保护修复等专业工作;能在各级文物管理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及行政管理、文物鉴定与研究工作。毕业生就业去向主要为高等院校、文物考古研究机构、博物馆等行政事业单位。
本专业学生符合条件者可参与各项奖学金评选。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通知本站客服(电话:400-900-8858,QQ:4009008858),本站将立即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wq)